索引号: | WE7304000-2021-023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9月26日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1〕2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1〕20号关于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委已完成对你单位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1.请你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2.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清单。
我委将在对你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