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18000-2022-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文 号: 嘉中医办〔2022〕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中医办〔2022〕3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方舱医院中医药临床应用管理,现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定区中医医院作为区域中医龙头单位,要发挥区域中医联合体枢纽作用,全面负责方舱医院中医药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