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8000-2022-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文 号: | 嘉中医办〔2022〕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中医办〔2022〕3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方舱医院中医药临床应用管理,现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定区中医医院作为区域中医龙头单位,要发挥区域中医联合体枢纽作用,全面负责方舱医院中医药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上海市方舱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