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4000-2022-017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2〕13号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委已完成对陆萍同志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1.请你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2.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清单。
3.在对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后,我委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