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17000-2023-00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文 号: 嘉打非办(2023)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打非办(2023)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 “两非”“代孕”和整治 “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2023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

“两非”“代孕”和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监管格局,坚持打建并举,健全精准治理,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共建共治。依托全勤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巩固区域协作,开展联防联控,加大精准打击力度,消除排查薄弱区域,压实排查责任,落实人员管控。本年度的目标为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监管,清除现有风险点,严控新增风险点,杜绝无证行医涉嫌致死致伤事件发生,创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示范街镇。

二、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严厉打击静脉输液、手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证行医行为,密切关注以“细胞免疫治疗、中医保健调理、私密护理”等为噱头的无证行医行为。现有点位年内清除率达60%以上,新增点位清除达50%以上,对历史顽固点位应通过综合整治予以清除(附件1)。

2.严厉打击无证医疗美容行为

巩固完善多部门联合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机制,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现有点位年内清除率达70%以上(附件1),新增点位清除达60%以上。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代孕行为

实施“技防+人防”,实现我区母婴保健全链条管理。严肃查处两非”“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历史顽固点位通过综合整治予以清除。

4.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对冒名献血、雇佣他人献血等违规开展采供血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5.严肃查处雇佣“医托”行为

将涉嫌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监督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三、工作举措

(一) 完善防范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基层治理,优化管控措施。各街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结合,配备配足专业协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制定防范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建立投诉举报联合查处机制,落实常态化“以房管人”措施。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消除排查薄弱区域,压实排查责任,推进重点区域整治(附件2)。推进卫生监督联络站(点)进驻。推行非法行医法律责任告知承诺,按照风险程度,对无证行医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加强无证行医“黑广告”的排查上报和清理,加大对无证行医相关废弃物的源头追踪排摸力度。

2.推动技术赋能,强化智能管控。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无证行医综合整治信息化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推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无证行医风险点的信息化管理,完善发现、监控、处置、反馈的全流程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涉及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的智能发现与风险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辖区助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产妇就诊关键环节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将无证行医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记录纳入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无证行医被处罚人员“黑名单”,推进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3.深挖彻查线索,加强排查分析。对市所下发巡查对象开展全面排查追踪和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理;对包装城、五金城、汽配城、大型商业楼宇、类住宅、产业园区等管理薄弱区域实施高频次排摸;对无证行医的投诉举报,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加强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加强孕产妇信息排查;开展无证行医相关药品器械的检测、溯源,医疗废弃物源头追踪,“黑广告”相关信息追踪等,形成线索闭环管理。

4.加大监管力度,清除风险点位。各街镇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防范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加以推进。对无证行医风险点位,落实街镇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属地责任,制定并落实“一人(点)一方案”,开展联合整治,坚决予以清除。必要时,将长期、顽固、高风险点位纳入扫黑除恶范围,动员全区力量予以清除。

5.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宣传效果。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大型商业楼宇及以外来人员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年内对重点整治区域至少组织2次专项宣传。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宣传周活动,针对不同受众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片和各类宣传材料,通过电影院、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揭露无证行医危害,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示范街镇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无证行医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无证行医行为。

6.优化医疗服务,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医疗服务数字化场景应用,更好方便群众就医。继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引导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依法开设正规的医疗诊所。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联动处置体系建设

1.加强综合监管,深化社会共治。持续强化综合监管会商机制框架下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沪卫妇幼〔2022〕14号)、《关于建立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7〕31号)、《上海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工作互补,确保每一条无证行医线索都能得到各部门协同彻查。

2.加大打击力度,密切行刑衔接。不断健全卫生、公安、检察院、法院在非法行医案件办理中的衔接工作机制,确保行刑衔接快速、无缝实施,符合司法移送条件的移送率应达100%。推动信息互通互享,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及时将案件进展报区打非办,不立案、不起诉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无证行医案件要及时移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强化区域合力,实施联防联控。在“嘉昆太”“嘉青昆”基础上,积极推进区域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机制一体化,推动违法线索、案件查处信息互通互享。推动加强对区域内重点批发市场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管理。对区域内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案件,组织开展跨区域专项联合处置。

(三)优化分析反馈体系建设

及时研判形势,加强信息分析。所有被动发现的无证行医案件,均开展个案分析,对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平台大数据分析,进行根源分层研究,及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

(四)推进考核评估体系建设

强化督查考核,发挥示范引领。进一步完善发生无证行医涉嫌致死事件的街镇现场督查、情况通报、整改反馈机制。争取年内完成65家“零无证行医村(居)”、1个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示范街镇的创建工作。各街镇应设计高效高质的考核标准,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纳入基层网格的考核评价、村居干部的绩效考核,将“零无证行医村(居)”创建和发生无证行医致死致伤案件纳入评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实施

各街镇、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二)掌握形势变化,落实奖惩措施

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有关无证行医和无证医疗美容、非法代孕整治现状,以历年整治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线执法人员积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问题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街镇和村居进行批评和督导。

(三)清除风险点位,力争取得实效

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专业的巡排查力度,落实街镇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属地责任,清除历史风险点位。严格落实考核指标,全区全年总量要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非法行医致死致残事件。

五、信息报送

各村居在排查中发现无证行医线索、黑广告的,及时报告所在街镇,填报“社区云-智慧报表”,并抄送卫生监督助理员。各街镇于每月2日之前,将辖区内上个月的无证行医排查情况进行汇总,通过政务网将《无证行医排摸信息》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各街镇及成员单位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相关信息通过政务网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于每月10日之前,编写月度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通报,向各街镇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上月各街镇非法行医取缔情况及非法行医查处名单。各街镇于11月15日之前组织本辖区村、居委开展“零无证行医村(居)”申报工作,申报资料由街镇汇总后报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根据“零无证行医村(居)”退出机制核查不合格名单,于12月5日之前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及有关成员单位于11月15日之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萍,联系电话:59513223。

 

附件:1.嘉定区无证行医(无证医疗美容、两非)风险点位

2.2023年度嘉定区无证行医(无证医疗美容)重点整治区域名单

3.2023年度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 “两非”“代孕”和整治 “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