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9000-2023-002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文 号: | 嘉卫医政〔2023〕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医政〔2023〕2号关于调整嘉定区临床专业质控组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我区医疗质控组的建设与管理,健全临床专业质控网络,经研究决定,将“性病治疗质控组”更名为“皮肤和性传播疾病质控组”,与“上海市皮肤科质控中心”及“上海市性病治疗质控中心”对接相关质控业务,因业务内容扩增,增加组员2名,并调整质控组秘书;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发展,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医养结合质控组”增加组员1名,并对原有其他临床质控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具体见附件)。
各专业质控组要按照市质控中心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质控水平,对辖区医疗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到质控检查全行业覆盖。同时各专业质控组要根据质控检查情况,从专业角度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供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决策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临床专业质控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