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202000-2023-022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文 号: 嘉卫办〔2023〕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办〔2023〕10号

关于嘉定区江桥医院院内房屋对外租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江桥医院:

你院《关于嘉定区江桥医院院内超市、咖啡吧等区域对外租赁事宜的请示》(嘉江医后保〔20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按照《关于转发<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21〕29号)和《关于印发<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嘉财〔2021〕21号)的规定,请你单位根据区财政局委托的相关企业,对院内超市、咖啡吧房屋出租开展租金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底价面向市场公开招租。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出租取得的收入,在扣除税金及相关费用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区级财政国库。

你院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或协议后,请于签订后两周内将出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报区卫生健康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关于嘉定区江桥医院院内房屋对外租赁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