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4000-2024-024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4年09月29日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4〕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审计〔2024〕21号关于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
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我委已完成对你单位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1.请你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的15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2.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我委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整改清单。
3.在对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估后,我委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关于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