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02000-2025-024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生效日期: | 2025年04月27日 | 文 号: | 嘉卫建提〔2025〕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建提〔2025〕21号对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5-059号提案的答复
沈逸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失独家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关怀扶助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3月,我区共有2009名失独对象。其中,59周岁及以下241人,占12%,60-69周岁881人,占43.85%,70-79周岁800人,占39.82%,80周岁及以上87人,占4.33%。
一、建立完善针对失独老人的优先优享政策
1.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相关政策文件。国家层面,《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中明确规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市级层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4号)文件中强调,自2007年起在全市实施,并于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再次强调。区级层面,2008年10月印发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委等三部门制定的<嘉定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区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23年7月13日印发的《关于嘉定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嘉卫人口﹝2023﹞2号)再次明确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一次性补助。
现按照以下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父母给予特别扶助金:达到49-59岁,每人每月960元;达到60-69岁,每人每月1010元;达到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60元。对本区户籍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发放5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2.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区民政局印发《嘉定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嘉民发〔2023〕16号),明确了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在尊重老年人意愿前提下,由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定期上门探访,提供必要帮助和精神慰藉,及时发现并解决失独家庭老年人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做好政策资源连接服务和其他个性化服务。目前,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已做到全覆盖。此外,区民政局与区卫健委联合制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享受养老服务相关补贴的操作口径》,对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本市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政策无法覆盖,且经身体状况评估确有生活照料需求的本区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按不同照护等级给予相应养老服务补贴,减轻失独家庭老年人经济负担。
区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一键通”援助服务和辅助就医项目,按照自愿原则,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一键通”援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紧急救援指导、信息咨询、代叫服务、陪护就医等。开展“居家探访”和“代理服务”,按照自愿原则,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上门探访,及时掌握失独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衣食住行、居家安全等情况,并免费提供接送出入院、依法代办入住养老院等事务。
3.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4年3月,区卫健委联合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印发《嘉定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医疗帮扶实施方案》(嘉卫人口﹝2024﹞3号),对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的对象,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沪惠保”保费、医保范围内自负医疗费三项补助。本项政策2024年共补助1193人,补助金额138.76万元,有效减轻失独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
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失独家庭,提供以下医疗方面的优先和帮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每年由街镇提供一次规定项目的免费体检;在本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享受相关就医便利措施;区卫健委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给予住院护工费补贴,补贴标准150元/天;区卫健委每年为50周岁及以上失独家庭父母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区地区办将失独家庭父母单独列入民生综合保险工程,设置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住院险等。
二、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
1.提供公证和法律援助。区司法局为有需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办理公证绿色通道,并对失独家庭办理相关公证给予公证费减免;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依法依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法律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区卫健委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第三方心理健康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根据失独家庭成员的特点和不同情况,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分类别、综合性、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3.金拐杖圆梦行动。区计划生育协会自2008年开始实施,招募青年志愿者与失独家庭进行亲情结对,每个街镇都组建了对应的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会在节日上门探望、平时多联系沟通、为失独家庭提供紧急救助,给予这些家庭精神慰藉、生活关心和适当的经济帮扶。
4.“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区卫健委和区计生协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推进“暖心家园”阵地建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邻里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建立了融“养生、运动、休闲、艺术、手工制作、视听学习”等为一体的“暖心家园”,推动区镇两级联动开展多元化暖心活动。各街镇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的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例如集体过生日,中秋做月饼、端午包粽子等温馨的社会关怀活动。
三、优化计生服务的布局与配比
1.计生干部与失独家庭对接比例。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沪卫计家庭﹝2016﹞8号)文件规定,为每户失独家庭确定“双岗”联系人,其中1名为街镇计生工作联系人,1名为村居委联系人。截至2024年底,本区村居委数量422个,失独家庭1325户,计生干部与失独家庭对接比例接近1:3,大致上1名计生干部对接3户失独家庭。
2.做好信息维护。国家卫生健康委为全面掌握失独家庭的具体情况,在“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建设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子系统”,省(市)、市(区)、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能,及时做好失独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维护以及联系走访记录的录入,确保个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建设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里专门设立“特别扶助”模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审核发放、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审核发放、失独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等都能通过此模块进行操作,实时更新,精准掌握失独家庭的管理情况,更好地开展关爱服务。
下阶段,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进一步督促各街镇重点关注失独家庭老年人的各类养老服务需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老年人都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同时,依托辖区医疗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家门口服务站等,就近为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管理等服务,不断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姓名:朱秋菊 联系电话:69989339
联系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