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4000-2017-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年04月20日 文 号: 嘉卫计审(2017)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审(2017)2号

关于嘉定区妇幼保健院甘晓卫同志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委托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5月17起,对你单位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甘晓卫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开始实施时交审计组。

二、请甘晓卫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陈敏

审计组成员:赵燕、王亚伟、张佳颖、王晓芙 

特此通知。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