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7313000-2017-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年11月08日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7)2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基卫(2017)27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新版服务规范
结合《国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各专业站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落实14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卫生计生委所属各相关部门按照既定的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和推进本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二、加强服务项目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同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
三、优化服务项目信息系统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整合区内既有的卫生信息系统,逐步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的上报模式,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和及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