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7303000-2017-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文 号: 嘉卫计任(2017)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任(2017)15号 关于龚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龚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经研究决定:龚明同志任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徐辉同志任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