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4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文 号: 嘉卫计医政〔2018〕1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卫计医政〔2018〕16号

关于转发《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通知

 

嘉卫计医政〔2018〕16号

 

 

关于转发《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

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

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医改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促进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现将《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药学服务转型发展。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工作,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及时推出有效措施,尽快实现“两个转变”,积极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

二是要努力促进药学服务能级提升。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探索开展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三是要切实加强临床用药行为规范。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监控药品管理。完善处方审核调剂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处方点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处方点评或区域联合处方点评。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对存在使用量不合理增长的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临床用药管理水平。

四是要加快提高药事管理整体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应依托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手段,对部分药品进行重点管理,加强中医饮片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及处方管理。加强合理用药宣教工作。探索在医联体内部开展“总药师制”试点工作。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

五是要不断优化药品采购流程。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对药库采购备货的考核标准,加大对采购人员的考核力度,适当放宽对紧缺药品库存等考核指标。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采购方法,及时准确把握药品使用与库存状况,做到及时采购、及时出入库、及时与临床沟通,保障药品正常供应。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