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99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区卫生健康委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嘉定卫生健康网站、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卫生政策、新闻动态和各类服务信息发布。根据“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逐件对办理复文内容及其他拟公开的办理信息依法进行审查,按规范在卫生健康门户网站上公开。
为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委办公室根据各科室职能的调整,对委门户网站管理职责进行了重新分工,各科室根据对应的栏目负责信息发布,由委宣传科对网站整体运行环境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要求进行监管,对每季度的网站普查检测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督促相关科室整改。卫生信息中心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历史信息的整理,确保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不断提升我委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每月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由委法制、保密部门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批,按照“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文件公开标准及时做好每月录入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常规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今年共开展月度信息公开工作12次,主动公开文件268份,并及时向区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移交备案。
2019年度区卫生健康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244条、行政处罚389条、行政许可192条、财政信息75条、人事任免信息24条、政务公告48条、社会公益事业(基本医疗卫生领域)20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审查,注重和申请人沟通,准确把握信息内容,严格各环节办理。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按要求回复,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了所申请的信息或告知了查询途径,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起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区卫生健康委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细致审查,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流程进行了整合,并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
委办公室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委分管领导定期就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工作要点和推进情况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
(四)平台建设
今年完成了“健康嘉定”微信公众号改版,实现号源全接入。围绕便民服务,集约化全区资源,建立能够统一入口的微信服务平台,提供各级医疗机构的便捷预约挂号、就诊报告查询等其他多种服务。建立全区统一支付平台,实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微信支付宝支付,加强信息惠民便民服务。年内微信、微博推送的信息数量共计349条,其中微信信息318条,微博信息31条。
通过发布科普类文章、接受媒体访谈、主题宣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讲政策,传递卫生信息,主动引导舆论。紧紧围绕社会关切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药结合、疾病预防、游泳场所卫生监管等工作,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增进理解、扩大共识,扩大嘉定卫生健康服务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我区健康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监督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和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委务会、职工大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委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传达政务公开及保密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对基层单位的相关院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要求各基层单位将门急诊时间、医护人员信息及工作职责、药价、便民措施、投诉渠道等内容对外进行公示。要求各基层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本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2 | 54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 | +14 | 40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19290 | 56483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44127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力度不够;
2.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
3.未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二)改进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一核对,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对职权范围内涉及的公开事项,从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入手,对公开的内容、要素、主体、属性、方式、理由、时限、渠道和依据等进行规范。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政府透明度、公信力,切实提高政府效能。
二是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本委信息,及时提供和发布,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对已发布的具有时效性的政务信息要及时更新,对已过时的内容要及时进行删除或者修正,确保栏目内容符合规范。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