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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7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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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区府办《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一)注重学习,提高认识

我委党政班子历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委务会、党政联席会上强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辨证统一关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具体事项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我委由主要领导牵头,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我委下辖各医疗机构均在院内设置公示牌或是电子显示屏,对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等内容予以公示,部分开设网站的医疗机构在网站对相关信息一并予以公示,确保相关医药价格公开透明。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九项要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源头治腐工作重要内容,紧抓不放。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市、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计办[2013]8号),我委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及重申保密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1.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每月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度工作,保持信息公开的常规性、长效性,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每产生一份文件,就及时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定性,分管领导在签发的同时,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保密审核,并依据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最后在网站及区阅档室、图书馆进行公开。

2.及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为使办事人员能随时查阅了解卫生部门的各项办事制度,我们利用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嘉定卫生网、嘉定卫生监督网、触摸式信息终端等平台,及时调整和公开各类办事制度、投诉举报电话一一予以对外公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3.利用各种会议与培训(中心组学习、委务会、职工会、党政负责干部会议及培训班等),认真组织机关职工干部及卫生系统党政负责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利用现代化手段,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简单、方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指南、网络查询等进行公开,政务公开的形式为公开的内容服务。在公开的时间上有年度公开、季公开、月公开、药品价格及时公开。

二、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情况

1.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通过职代会向医务职工通报院内相关重要事项,同时利用公示栏、院刊或院报、单位局域网、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途径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开。2017年区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印发了《嘉定区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并完成2016年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进行公示,2017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按照计划节点予以公示。

2.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区卫生计生委下辖各医疗机构均在院内设置公示牌或是电子显示屏,对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等内容予以公示,部分开设网站的医疗机构在网站对相关信息一并予以公示,确保相关医药价格公开透明。

3.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发挥“1+1+1”组合签约服务等改革措施的积极作用。区卫生计生委举行“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论坛”;下发嘉定区社改宣传片,在卫生系统各基层单位进行滚动宣传;制定《2017年嘉定区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和《2017年嘉定区街镇卫生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并完成对街镇的考核;建设区域全科培训中心和“上海嘉医在线”学习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科医生全时空线上线下培训,逐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技能竞赛,评选产生2017年度星级全科医生;完成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同济大学医学院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4.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医疗机构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开展院内通报、系统内通报;同时开设行风监督热线、登记簿等,接受群众监督。

5.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区卫生计生委在门户网站(嘉定卫生计生)按季度公示2017年度水质监测结果。检测报告显示,被检测点位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合格率为100%。嘉定辖区内二次供水水质总体良好。

6.其他工作。及时在网站同步公布市级部门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提高公众知晓度;适时在门户网站和各大医院宣传栏发布季节性易发疾病防控建议,增强公众预防能力;在涉及民生决策事项的医疗卫生资质机构的设置、注销等方面,做到事先公示、事后在门户网上公布。

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纸质查询和网络查询。其中纸质查询主要通过区档案局公共查询室和嘉定区图书馆进行,网络查询可通过嘉定区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及嘉定卫生计生网站(ws.jiading.gov.cn)进行,网站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负责同志整理初审后,交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发布或者变更。截止2017年12月,我委共在嘉定区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及嘉定卫生计生网站(ws.jiading.gov.cn)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200余条。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委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据统计,截止2017年12月申请人向我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产生的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卫生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1

     1.按时办结数

3210

1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