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由区卫计委牵头,联合区经委、旅游局、江桥镇政府等部门对江桥镇两家住宿业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示范性单位现场评审工作,拉开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性单位创建工作的序幕。
评审现场,根据示范单位评分要求,来自区卫计委、经委、旅游局、江桥镇、监督所的专家,从卫生许可、管理制度、健康证持证、清洗消毒设施、消毒程序等方面对两家单位进行综合评定,两家单位均达到“五统一”(统一公示、统一制度、统一索证、统一标准、统一档案)、“一禁”(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二有”(有卫生管理组织上墙,有工作自查记录存档)、“三净”(店面净、空气净、卫生用品净)、“四无”(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的要求。
区卫计委副主任许文忠在对本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要求依法依规、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达到示范引领、树立典型的作用,积极探索公共场所单位的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通过明察暗访等评审手段加强质量控制,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住宿业、理发美容业、游泳场所、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2016年,嘉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促进辖区公共场所按照卫生要求规范经营。
(区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