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区中心医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会上,全体委员就《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管理条例(初稿)》展开热烈讨论,并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
该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对医院工作人员的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分类,并公布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裁定流程和处理办法。医院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听取相关职能科室意见,待修订完善后予以正式发布。
科技工作者应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抵制一切违反科学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此次,医院拟定 《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管理条例》,从制度上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明确了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受理与调查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与举报,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原则,负责医院学术不端行为的裁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医务人员自觉抵制、杜绝科研不端行为。对于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黄旭元院长在总结中表示,医院的科研发展除了引进人才、提高科研能力外,更要注重科研信用体系的建设。医院将根据国家卫计委、科技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制度,将科研不端行为记录纳入职务晋升、职称聘任、项目申报及成果奖励等的考评指标中,以倡导学术诚信,净化科研风气,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
(区中心医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