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嘉定控烟在行动: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根据2022年10月起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这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12周年之际的又一新举措,标志着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96fbf13e1b0a4bbc8778cc7343d54837.jpg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修正案的新要求,全面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切实提升控烟实效,11月17日,区健促办牵头,组织嘉定公安分局、区市场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等控烟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普法月活动,并对餐饮、娱乐、办公场所、网吧、公交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了控烟联合执法活动。

执法宣传活动中,参与活动的来自区疾控中心、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三个街镇的控烟志愿者们,走上街头、走进经营商户,对各类公共场所的旧版禁烟标识进行了更换,对发现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乱丢乱扔的烟头烟蒂展开了清理,同时普及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益处,特别是电子烟控烟的宣教。

 edbf3f474d5d4d709a916eec562fd2f9.jpg

据悉,全区将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普法月为契机,结合各类公共场所的特点,错峰执法,深入持续开展为期两周的控烟集中执法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让控烟宣传深入机关、企业、村居,并组织区控烟志愿者对各机关、重点场所进行控烟巡查专项活动,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形成社会控烟的良好氛围,共同参与打造无烟嘉定。

来源:嘉定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