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登记结婚;
(二)本区户籍公民;
(三)2015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四)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五)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
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