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原为本市的支内支边人员、在外省市退休后户籍迁回本市的;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或者在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
3)在外省市退休后没有享受过当地规定的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