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当制定会议方案,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做好4个规定动作:
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
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报送情况报告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领导班子要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并抄送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内容主要包括:会前组织的情况、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报会议情况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个月内,领导班子要以召开会议或印发文件等形式,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向下级党组织或本单位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
抓好整改落实
民主生活会后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成员要逐个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来源:“共产党员微平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