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第2220180022号 上海朵而齿口腔门诊部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第2220180022号
案件名称:上海朵而齿口腔门诊部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朵而齿口腔门诊部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满根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查明被处罚人使用1名护士从事护理工作,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护士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