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第2120244511号 |
案件名称: | 坦泼秋尔线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坦泼秋尔线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孙君毅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地址:嘉定镇清河路151号)或嘉定区其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